服装设计学院召开 2018 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一稿讨论会
服装设计学院讯(张济瑜供稿):为进一步科学构建和完善服装设计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2018 年 5 月 17 日下午 2 点,我院在西一栋 4 楼会议室召开了 2018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内讨论会。服装与服饰设计、产品设计专业建设委员会部分成员,各教研室主任、骨干教师参与了此次会议,会议由教学副院长黄春岚主持。
会上,黄春岚副院长首先对 2018 版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,强调了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性,同时对各项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做了明确。黄副院长重点强调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实此项工作:
第一,着力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。围绕我校培养创新精神和职业素养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,依据国际通行惯例和有关教育部门明确要求开设的课程,设定 2018 级人才培养方案最低毕业要求 170 学
分。提出“创新培养模式,重构课程体系”,加强与企业的合作,建立“通识教育+学科教育+专业教育+职业方向课程”人才培养新方案。
第二,明确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。各专业应在深入调研社会需求,认真分析专业优势和特点的基础上,明确艺术加技术的指导思想、培养目标与毕业能力要求。确定专业核心课程,打通课程平台通识教育
课程,增加选修课程,明确各课程模块的课程,发挥每门课程在课程平台的作用。
第三,提高课程质量与效率。2018 级人才培养方案并不是简单地增减课程,而是注重课程质量,提高课程效率,要加强课程的整合力度,优化课程内容,增强通识课程的综合性、挑战性、创造性。尤其是面向大一新生,应注重课程的引导性与吸引力,加强课程体验,使新生入校后能保持鲜活的学习兴趣,积极地探索热情。特别提出课程设置上注意课程设计每学期有 1-2 周的阶段性课,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1-3 学期的课程不能分方向等。
讨论会上,各参会教师围绕 2018 人才级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、毕业要求、核心课程的确立、课程的整合与设置等着重进行了讨论、发言,不同的教研室之间就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共性进行交流,交换观点以拓展思维。通过此次会议,使 2018 级人才培养方案更趋于完善,使专业的建设目标、发展思路更加明晰,为全面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,努力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