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服装设计学院讯通讯员:刘惠)为更好的推进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工作,确保毕业设计答辩有序展开,服装设计学院于4月6日12:40召开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答辩资格审查线上会议,会议由分管副院长刘琼主持,学院全体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师参加了此次会议,会议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:解读答辩资格审查通知;评审教师明细及分工;指导教师、评阅教师评分相关工作。
图1 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参会人员(部分)
刘院长对学院颁布的江服服设发[2023]15号文:《服装设计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答辩资格审查的通知》进行解读,再三提醒指导教师于2023年4月14日前,根据整个毕业设计期间学生选题质量、摘要、毕业设计质量、工作表现/学习态度等因素评分,其评分占学生毕业设计成绩的40%;评阅教师于2023年4月15日前根据学生选题质量、摘要、毕业设计质量评分,其评分占学生毕业设计成绩的30%。指导教师、评阅教师评分同时,需签署是否同意学生答辩。指导教师、评阅教师需要认真、公平、公正评分,并填写附件6、8-9。若出现异常情况(一方/双方不同意),需及时上报学院教学秘书王正道老师,学院统计、协调、审查答辩资格。
图2 服装设计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答辩资格审查的通知(部分)
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评阅工作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指导教师需自行查阅评阅教师安排明细表格,根据分组安排将评阅资料打包发送给相关教师进行评阅。
图3 服装设计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评阅教师安排明细表(部分)
在评阅过程中,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需公正、专业的态度对学生的设计说明文、设计作品进行评分,该评分是学生毕业设计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,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,并填写相关附件表格中的评语。
图4 相关附件表格
刘琼副院长强调:指导教师应坚持以学生为中心,在严格要求学生毕业设计质量的同时,也要体现出对学生的关怀,指导学生有序的完成附件填写,顺利通过毕业设计资格审查,按时参加答辩。
服装设计学院
2023年4月6日